BBS-1 叫牌的邏輯 ─ 從支持同伴花色開始
橋牌是一個吃墩的紙牌遊戲,它是由惠斯特 (Whist) 紙牌遊戲演化而來,直到 1925 年哈洛德.史德靈.范德比和其他人對競叫橋牌記分法的創新,使得這遊戲更需要技巧取勝,遊戲大致可分三個部分:叫牌、主打以及防禦,叫牌制度著重於協助玩家尋找合適合約取得優勝成績。
一副牌 52 張,每人 13 張牌,最多可以得吃 13 墩,橋牌遊戲設計高花王牌合約吃到 10 墩為一局有成局獎分獎勵,因此各種叫牌制度因應獲取最佳分數,各自有自己的叫牌邏輯,並以它們來設計叫牌的方法來達成合約,簡明叫牌制 (以下簡稱為簡明制或 BBS, Brief Bidding System) 也不例外,增加失墩計算和估算贏墩來輔助傳統高倫 (Charles Goren) 計點法的不足,高倫法是由 Milton Work 設計,以及 Charles Goren 推廣,主要是它計算牌力簡單方便而廣受應用。
高倫計點法的要點在 AKQJ 大牌可以優先取得墩數,因此它每張 A 以 4 點計算,K 以 3 點計算,Q 以 2 點計算,J 以 1 點計算,其它小牌就忽略不計算點力,加總點數之後,就可以評估能夠吃到多少贏墩。
每副牌四門花色總牌值 = (4 + 3 + 2 +1) x 4 = 40 點
把總點力平均分配於 13 墩,表示每一墩約需 40 / 13 ≈ 3 點
4S 合約需要吃到 10 墩,那麼主打方想完成合約,點力總和需要 10 x 3 = 30 點嗎?
其實不需要這麼多點,莊家可以用 A K 大牌來消滅防禦方的 Q J 次級大牌,提升自己的 10, 9 中間牌能夠贏吃;主打方也佔有王牌長度優勢,可藉由王吃來增加贏墩;還有莊家可以主控打法流程,能夠偷牌、擠牌、建立長門等技法,因此少一些點力,仍然可以達成合約。
假設有一副牌,開叫者持有四張王牌以及 12 點,他的同伴也一樣有四張王牌和 12 點,那麼開叫者應可以吃到 4 墩大牌以及王吃一次旁門花色,他的同伴也一樣可以吃到 5 墩,合計 10 墩就可以完成合約一局。
BBS 也是依據相同情境,使用點力、失墩數和修正贏墩來計算牌力與合約高低,因此開叫者應該有完成一局的一半牌力 12 個點或 5 個贏墩 (以下簡稱為墩) 才可以開叫,以保證叫牌的安全性。
再來,王牌的選擇需要我方牌組的張數多於敵方的,如果我方七張王牌對上敵方六張,顯然優勢不夠,假設王牌分配於四家,主打方有四三王牌分配,而敵方為四二王牌分配,莊家想盡數消滅敵家王牌,那麼四張王牌的那一邊就不能王吃旁門,必須全部用於洗王,這樣合約就可能會少吃一墩而倒約。因此,至少要像前面所述,主打方至少要有八張以上王牌,才有王吃旁門的機會。為了尋找牌組配合,如果叫牌制度設計四張花色開叫好嗎?基本上是不好的,因為同伴不知道他可不可以第一次答叫用三張王牌來支持,開叫者為了表明有五張王牌,需要再叫一次王牌,這就浪費了叫牌空間,因此 BBS 採用第一次自由叫出花色,需有五張以上,自由再叫出其它花色通常需有四張以上 (2NT 短門詢問特約例外),或是再叫第一門花色通常有六張,這樣設計可以確保王牌支持的情形,好讓同伴迅速找到六二、五三或是四四以上的牌組配合。
再來看,當答叫者支持同伴開叫,如何表達牌力可以打到幾線合約呢?BBS 建議,答叫者手持 3~4 墩以加一支持邀請成局來表示,5 墩以上則加二支持表示迫叫成局。讓我們研究幾個叫牌過程,案例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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