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BS-19 對敵方開叫的競叫原理

關於橋牌競叫方面,多數叫牌制度沒有在此著墨,作為一個完整叫牌系統,BBS 提出一套競叫系統,以對抗敵方先開叫的發展。


當敵方開叫後,我方將很難打到成局合約,主要是敵方已經瓜分掉十幾個大牌點力,甚至更多,因此爭奪適當的部分合約為首要任務。此外,雙方互爭合約時,通常不會選擇無王合約來主打,因為缺乏敵方花色大牌時,自己的短門就會被敵家長門給攻穿,基本上,敵方花色要有兩個擋張以上,無王合約才會安全。


此外,不懂得叫牌的防禦方,通常是沉默的,這樣開叫的一方就有充裕空間叫牌,比較容易停在好合約,反之,如果敵家積極插叫,壓縮了開叫方的叫牌空間,甚至有機會搶到部分合約或是把開叫方的合約抬高,都可以增加競叫方的勝率,這當然是建立在安全競叫的基礎之上,不然倒墩又被開叫方賭倍處罰,反而失去更多分數。


BBS 的競叫是運用總墩數定律 (The Law of  Total Tricks) 的原理,簡單的說,合約高低與王牌長度有關,競叫過程中,假若同伴能夠傳遞他的贏墩數量、競叫的王牌長度以及持有敵方王牌長度等訊息讓同伴知曉,有了這三種資訊,就可以精確估算能夠競叫到甚麼程度對我方最為有利。在第一章制度叫牌邏輯推演的那一段內容曾經提過,王牌第四張之後的牌,因為可以王吃,所以它們都是贏墩。


所以先計算我方的贏墩 = 同伴的贏墩  + 自己的贏墩 

= (同伴的大牌點力 / 3 + 同伴的王牌張數 - 3) + (自己的大牌點力 / 3 + 自己的王牌張數 - 3)

= (我方的大牌點力合計 / 3) + (我方的王牌張數合計 - 6)


同樣的,計算敵方的贏墩 =  (敵方的大牌點力合計 / 3) + (敵方的王牌張數合計 - 6)

= (40 - 我方的大牌點力合計) / 3 + (13 - 同伴持有敵王張數 - 自己持有敵王張數 - 6)


從這兩個公式就可以權衡,應該競叫到甚麼位置才安全,下表顯示敵方合約與雙方身價狀況,如何犧牲對我方最有利的分數表。以敵方部分合約為例,當敵家可以完成 2NT 部分合約時,那我們就會得 -120 分,不過我方無身價時搶叫,結果倒一墩又被賭倍處罰,則得 -100 分這是划算的,但若是倒二墩又被賭倍,將得 -300 分這就虧大了,因此許多橋隊會適度犧牲以換取較佳的成績。




敵方部分合約

敵方成局合約



(-120)

無身價 (-400)

有身價 (-600)

無身價

倒一墩 (-100)

倒二墩 (-300)

倒三墩 (-500)

有身價

不能倒 (+100)

倒一墩 (-200)

倒二墩 (-500)


因此同伴的大牌點力數、他的王牌長度以及持有敵方王牌長度,這三項資訊再配上自己手牌狀況將有助於你評估最佳局勢,不過實戰時沒有多餘叫牌空間可以知道敵方王牌長度,因此這項資訊只能粗略估計。


這裡舉個例子分析牌局狀況,它也是 BBS 競叫理論的基礎,假設敵方持有 25 個大牌點可以有一局,那我們則有 15 點,我們的王牌有八張好了,我方的贏墩 = 15 個大牌點 / 3 + 8 - 6 = 5 + 2 = 7 墩,這表示敵方有局的情況下,競叫到一線合約還是安全的,以此為基準,在開叫的下一家位置,直接一線競叫應有 7 個贏墩的一半,也就是有 4 個贏墩,它應該可以是任意三張大牌贏墩 (AKQ) 加上一個王牌贏墩 (持有四張王牌),或是持有任意兩張大牌贏墩和兩個王牌贏墩 (持有五張王牌),但是我們考量合約安全性,定義開始競叫,原則上對敵一階合約要有 9 點以上,每增高一階競叫,點力要增加 3 個點,如同 BBS 開叫,先確保點力足夠,不過有些狀況會降點競叫,後面章節繼續討論。


第二圈競叫, BBS 可以用贏墩來重新評估牌力,因為只計算大牌點力,會忽略了因為牌型因素而產生的額外贏墩;而只採用失墩計算可能會漏算額外的王牌贏墩,像是 4432 和 5332 的牌型差異。還有實戰中,敵方開叫佔據了許多叫牌空間,競叫者通常只有一次競叫機會表達手上牌情,因此不得不以贏墩當作綜合性指標來快速評估如何叫牌。


還有 BBS 的競叫是以敵方合約的階數為分界,像是敵方 1NT 的叫品,雖然競叫方要二階叫牌,才能爭到合約,不過有 9 點保證仍可競叫。還有想以無王合約來競叫的話,因為沒有王牌可以王吃阻擋敵方長門攻擊,並迅速建立自己的長門贏墩,應持有堅強擋張或大牌贏墩比較有優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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